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站务会等全面性的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催办和反馈全面性行政会议议定事项,催办站领导交办事项。
三、撰拟质监站的工作计划和行政总结,制发《质监动态》。
四、负责上级机关文电及下级报送的文件收发、登记、分送、催办和移交等。
五、拟定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站人事、劳资管理及人员考核工作。
七、负责站财务工作。
八、受理工程监督和试验检测质量申诉。
九、负责站行政事务,行政印章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监督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细则及规定办法等。
二、参加监督项目的设计会审、招投标,并审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重点工序施工方案。
三、经常深入监督工程现场,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试验抽测,对重要监督项目的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宏观抽查;监督检查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人员工作。
四、完成对直接监督工程的交工检测和竣工工程质量的鉴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五、负责直接监督工程的一般质量事故调处理,作出工程质量争端初步仲裁意见;监督检查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实施情况。
六、起草全市公路工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
七、参与全市公路工程“三优工程”的评审工作。
八、初审本市上报的质量监督资格报告,负责审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资质,并按时上报。
九、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试验检测科职责
一、负责全市受监工程的建筑材料测试定性、确定有关标准试验,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二、与监督科配合完成受监工程的抽检工作,并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检测任务。
三、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和技术总结的整理、存档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保管站试验检测设备,熟悉掌握各种测试仪器的性能,妥善保养、定期进行计量检测,保证其完好率。
五、认真执行计量认证赋予的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职责。
六、参加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
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