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一、对全站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实行集中统一指挥。
二、组织重点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和工程质量论证工作,主持受监工程的质量鉴定,参加工程交工检测和竣工验收。
三、注重监督工作实效,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主持站长办公会、站务会,讨论研究质量监督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调好行政、业务关系。
五、组织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六、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安全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做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二、督促检查分管工作,并负责对站长、站长办公会、站务会议定问题的检查落实。
三、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向站长提供建议和意见。
四、对分管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和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站长、站长办公会、站务会议定处理。
五、做好局领导及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量监督人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热爱本职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遵守监督纪律,确保监督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严格执行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四、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妥善地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正处理质量争端。
监督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一、依照有关质量法规、办法,承担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监督检查受监工程各从业单位的招投标合同文件及质保体系。制定受监工程的监督计划,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核验,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检查、指导质量监督员和试验检测人员工作。
三、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处理(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完成工程交工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五、参与仲裁受监工程质量争端。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依照有关质量法规、办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二、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抽查、检验工程质量。
三、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
四、参加工程(交工)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五、协助监督工程师做好其它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试验检测工程师职责
一、按照“试验检测规程”进行各种项目的试验检测,及时提供可靠的数据。
二、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熟练掌握试验检测技能,精通各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保证试验检测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标准性。
三、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好各种试验检测任务,及时向质监人员提供数据。
四、积极参加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新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五、掌握有关标准计量知识、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目标,了解技术动态。
六、加强政治学习和技术业务学习。
七、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试验检测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试验检测任务。
二、做好试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对样品要正确取样、分样和备样,检查核对仪器设备量值及运转、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验检测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
四、严格按技术要求做好原始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试验检测数据。
五、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维护保养、清理、加油、加罩。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离开岗位时检查水、火、电,防止事故发生。
八、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本单位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单位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单位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清洁和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存油量等,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车辆一律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司机出车在外或者出车归来,一定要注意选取适当的停车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止停车的地点或危险地点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四、司机对所驾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若有证件弄丢的,由该司机完全负责。
五、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驶(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如因违反交通规则、危险驾驶等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处理的,费用不予报销;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该司机承担。
六、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内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主管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七、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该司机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