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第一防撞设施(土建工程)顺利交工
2009年元月16日,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土建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
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全长8.8616公里(含接线),于1998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02年10月建成通车。由于受1998年、1999年两年特大洪水的影响,北汊通航孔2001年开始只能满足中高水期通航,枯水期需启用非设计通航孔应急通航。为确保长江通航安全需要,2002年2月26日至27日,交通部在荆州市主持召开了荆州长江大桥通航安全现场会议,会议确定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通过采取设置非通航孔桥墩防撞设施,加强航道维护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等措施,确保长江枯水期通航安全;二是加紧桥区河势科学研究,制定总体治理方案,通过工程措施实现北汊主通航孔通航。
2007年6月广东九江大桥由于船舶误入非通航孔并碰撞桥墩导致跨塌事件,使得大桥防撞工程显得特别重要,其建设的紧迫性益发引起交通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交通部先后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防撞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交公路发[2007]473号文)和《关于做好荆州长江公路大桥非通航孔桥墩加固措施有关工作的函》(交通部办公厅发[2007]78号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要求,湖北省交通厅以《关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防撞设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交基[2007]424号)进一步明确了由荆州市交通局具体落实建设事宜,切实推进了工程的实施步伐。
根据交通部和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荆州长江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防撞设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荆州市交通局于2007年8月组建了荆州长江大桥防撞工程建设指挥部,以项目法人方式负责项目的筹资及建设管理,至此大桥防撞工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荆州长江大桥防撞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本项目的法人,在交通部、省交通厅、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局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工程实施、建设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指挥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施工、监理队伍的选择上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国家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法选择监理单位对该项目实施监理,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能力严格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对人员进行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指挥部与施工、监理单位全部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同时还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
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63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桥34、35、36、37、38、39、40号七个桥墩加设防护设施以及助航和监控设施等。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为:制作、施打钢管桩112根,浇注桩芯砼112根;制作、安装XG1、2、3共336根;制作、安装消能钢板2028块;安装橡胶护舷504套;现浇承台连接块砼724.1方。工程自2007年12月1日开工至2009年元月15日完工。施工过程中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确保了施工质量安全的有效监控。
16日,荆州长江大桥防撞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了(土建)工程的交工验收。来自省、市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交工验收委员会,经交工验收委员会评审,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土建)工程完成了设计内容,质量合格,同意交工。
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的建设,创国内提升长江大桥非通航孔防撞设施能力之先河,整体工程的完工将彻底消除利用非通航孔通航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大大提高船舶航行及大桥自身安全。
荆州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土建)工程的顺利交工,也标志着长江大桥第一防撞工程(土建)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