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交质监[2010]4号
关于朱家湾综合码头施工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审查合格的通知
中交二航局荆州港阧湖堤港区朱家湾综合码头项目经理部:
根据你部申请,我站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12号)、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交基[2006]140号)以及省质监局《关于重申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登记的通知》(鄂交质监[2006]39号)的相关规定,于2010年4月15日对朱家湾综合码头施工 (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实地考核,核实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工作与管理制度、试验检测项目和试验检测工作程序、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以及原单位(母体: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水运工程分公司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机构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资质等情况。
经考核,我站确定朱家湾综合码头施工 (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各方面条件基本符合工地试验检测机构条件,同意颁发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证书编号:SYS2010—01)。
现就该工地试验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试验室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范围进行试验、检测。检测项目仅为本工程范围内承担的施工任务所进行的试验检测,不得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业务。
二、试验室如进行批准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委托具有正式资质的并富有较好检测业绩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同一检测项目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托同一检测机构,并须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同时报我站备案。
三、试验检测人员应满足:以该项目部申报并获得我站批准的持有相应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尚未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者不准单独上岗操作,更不准出具报告。试验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人员应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报我站审批。
四、各项试验检测要以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为准,不得擅自采用其它行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五、完善各项工作与管理制度。特别是试验检测及设备仪器台帐制度,安全防火制度。
六、仪器设备应按照其周期进行复检,对于自校、自检部分的仪器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并报我站备案。
七、试验检测人员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应纪录在原始记录表上,并予归档。
附件:朱家湾综合码头施工 (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批准试验检测项目表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水运施工 工地试验室 合格 通知
荆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年5月6日印发
共印 4 份
附件:
中交二航局荆州港阧湖堤港区朱家湾综合码头工地试验室批准试验检测项目表
1、原材料:
(1)砂: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松散、紧密)、含泥量;
(2)石: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含泥量、堆积密度(松散、紧密)、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
2、砼、砂浆:
(1)砼配合比设计;
(2)砂浆配合比设计;
(3)砼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4)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5)砼坍落度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