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隶属于荆州市交通局,是受荆州市交通局授权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受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1999年11月经荆州市人民政府编委批准,命名为荆州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目前我站有干部职工10人。我站下设三个科室:监督科,负责对全市的公路工程进行监督和工程质量鉴定;试验检测科,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建筑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定性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及行政后勤工作。为了加强各县(市、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市质监站的统一组织下,2005年我市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本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受市质监站的指导管理。经过几年的发展,我站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高质量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有了一整套先进、完善的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手段,具备了承担各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任务的能力,确保了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建站几年来,市质监站在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和荆州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交通行业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办法,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各项新改建、大中修及地方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工作覆盖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100%。几年来市质监站全体人员的辛勤付出,为我市公路建设优质高效发展做出了贡献。
质量监督站职责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八)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站务会等全面性的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催办和反馈全面性行政会议议定事项,催办站领导交办事项。
三、撰拟质监站的工作计划和行政总结,制发《质监动态》。
四、负责上级机关文电及下级报送的文件收发、登记、分送、催办和移交等。
五、拟定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受理工程监督和试验检测质量申诉。
七、负责站行政事务,行政印章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监督科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细则及规定办法等。
二、 参加监督项目的设计会审、招投标,并审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重点工序施工方案。
三、 经常深入监督工程现场,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试验抽测,对重要监督项目的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宏观抽查;监督检查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人员工作。
四、 完成对直接监督工程的交工检测和竣工工程质量的鉴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五、 负责直接监督工程的一般质量事故调处理,作出工程质量争端初步仲裁意见;监督检查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实施情况。
六、 起草全市公路工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
七、 参与全市公路工程“三优工程”的评审工作。
八、 初审本市上报的质量监督资格报告,负责审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资质,并按时上报。
九、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试验检测科职责
一、负责全市受监工程的建筑材料测试定性、确定有关标准试验,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二、与监督科配合完成受监工程的抽检工作,并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检测任务。
三、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和技术总结的整理、存档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保管站试验检测设备,熟悉掌握各种测试仪器的性能,妥善保养、定期进行计量检测,保证其完好率。
五、认真执行计量认证赋予的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职责。
六、参加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
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